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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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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自动售药机项目招商公告

2020-09-08

现有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自动售药机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自动售药机。

(二)招商项目地址:广州塔停车场电梯厅1(台),每台机器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具体摆放位置需按广州塔要求。

(三)项目概况:供游客有偿使用自动售药机,用途是商业。

(四)租期及租金价格:租期为1年,租金为835/月,无免租期。

(五)租赁合同统一采用广州塔合同模板。

二、出租条件:

1、标的业态以自动售药机用途为主,报名者业态需符合要求。

2、标的租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统一采用广州塔合同模板。

3、标的履约保证金包含三个月租金、电费周转金,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

4、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5、意向方须具有质量及安全检验认证ce\ccc等国际国内证书。

6、本标的不接受以企业联合体名义、自然人参加报名。报名者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作为被执行人存在未在执行完结案件。

7、意向方须提供机器品牌的注册商标(或授权证明)及相关专利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内外零部件等)。

8、意向方须提供柜机内所售药品的相关卫生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gsp认证等、整台机器质量检验报告、供货方药品采购合同(为确保供应药品质量稳定,药品采购合同有效期须在与广州塔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期内),并提供所售日化用品的相关质量报告。

9、意向方柜机内不得售卖处方类药品和计生成人用品。

10、每台机器所在场地用电不超过2kw,不提供用水、排污等,承租方需满足广州塔工程技术要求,其他所有工程需经广州塔同意。

11、报名者同期内至少有2处其他经营场所有自动售药机设备。

12、报名者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应保证未侵犯知识产权。

13、定期清理机器设备,保证提供的药品安全。

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意向承租方在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广州塔租赁意向书;

2、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机器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或授权证明书原件;

5、提供质量及安全检验认证ce \ccc等国际国内证书;

6、提供药品供货方经营许可证、gsp认证;

7、提供整台机器质量检验报告。

8、提供药品来源采购合同并提供相关药品、医疗器械、日化用品的标准检测和质量报告相关文件。

9、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报名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打印证明并签名盖章);

10、报名者同期内其他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场、交通枢纽等)有自动售药机设备,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经营证明文件、业绩情况等作为参与报名的资格证明材料。

11、企业情况介绍、项目经营方案(含运营方案、运营维护、售药机产品介绍、用电设备明细表、安全管理等,并附上电子版);

12、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招商时间:202098—2020921日(工作日):9001700

业务联系人:黄小姐、陈先生    电话:020-89338186

提交合作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行政办前台。

提交合作文件截止时间:20208xx1700,过时提交无效。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广州塔有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符合广州塔业态规划及品牌形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方可进入现场报价环节。报名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料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者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评估,不依赖于招商公告的信息,对标的的现状做充分的了解并自行承担所涉及风险。

3、如遇出租方案调整,广州塔可相应修改本出租公告内容。

4、报名者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如确定中选,则须按广州塔业态规划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通过资格审核且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广州塔现场报价环节,起拍价为公告租金底价,报价的递进阶梯为300元,价高者得。最终成交方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塔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无效。如未到场参加现场报价的视为其自行放弃参与现场报价。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核,按企务公开要求公示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确定租赁价格。

6、报名材料不完全响应招商公告内容的,广州塔有权不予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者均不符合广州塔需求时,广州塔将另行再组织招商。
7
、无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不予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8、如报名主体最终竞价成功,则需作为最终签约主体。

9、广州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改合同模板条款。

六、纪检监察投诉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9338024

七、附件

附件1:《广州塔租赁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分公司

202098


(附件)v1_租赁意向书.docx

物业租赁合同(2020年7月修订通过版).doc

v1_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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