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珠江红船纪念币售卖机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江红船纪念币售卖机。
(2)招商项目地址:海心沙东区游船码头售票房1(台),珠江红船上两侧走廊过道位置1(台),共2台。每台机器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具体摆放位置需按城港公司要求。
(3)项目概况:供游客有偿使用珠江红船纪念币售卖机。
(4)合作期:2年。
二、项目费用
采用保底销售额分成的形式:
(1)按季度形式结算,合作方需向城港公司支付该季度收入不低于30%的金额作为合作费用;
(2)本项目保底费用9100元/年,签订合同后,每第四季度(单季度为三个月)后进行统计,若总收入低于保底费用,合作方需向城港公司支付剩余费用直至满足保底要求,若合作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作的,本条款仍然有效;
(3)支付条件及其他费用要求以后续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合作方注意事项
(1)合作方需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相关设备及纪念币设计、制作、配送等能力。
(2)合作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以企业联合体名义、自然人参加报名。报名者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作为被执行人存在未在执行完结案件。
(4)报名者须提供纪念币的设计及销售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设计理念、效果图、大小及材质说明、售价(注:该价格为参考价格,仅作评估参考)等。
(5)未经城港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内容及设备。
(6)报名者保证拥有所使用的机器设备、纪念币设计方案等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
(7)需定期整理机器设备,做好产品供应及设备维护。
(8)城港公司有权要求中选方对纪念币设计、材质进行调整。
四、合作方需提交的资料
(1)本项目报价书(详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请报名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打印证明并签名盖章);
(5)企业情况介绍、项目经营方案(含运营方案、运营维护、产品介绍(设计理念、效果图、大小及材质说明、售价)、用电设备明细表、安全管理等);
(6)我方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资料。
五、招商时间:
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9日(工作日):9:00~17:00
业务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0-22805026
提交合作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号国际媒体港6楼城港旅游
提交合作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17:00,过时提交无效
六、中选方式
根据报名人的报价,支付分成比例高者作为本项目中选人;若出现同等比例的情况,由城港公司组织5人评审小组,对报名人的项目经营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分高者作为本项目中选人。
附:评选准则(满分100分)
序号 | 评分 要素 | 详细评审项 | 评审分项要素 | 最大 分值 |
1 | 纪念币售价 | 根据方案内纪念币售价进行评分,由高至低排序。 | 第1名50分,第2名40分,第3名30分,其余20分。 | 50分 |
2 | 设计 效果 | 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评审小组根据设计理念、设计效果进行评审,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其余5分。 | 30分 |
3 | 供应商项目经验 | 根据供应商项目经验进行评分 | 具备与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合作经验,以合作合同为准,每个得5分,最多得20分,没有不得分。 | 20分 |
附件:报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代理人授权书、珠江红船简介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v1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珠江红船纪念币售卖机项目招商公告[1].docx